为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推进停车设施建设,规范行业管理,满足日益增长的城市停车需求,日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据悉,河北省鼓励居住小区的空置停车位以租赁方式供社会使用。
▲正定县财政局车位对外开放。资料图
停车位规划量超保有量1.1倍
完善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规划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应控制在机动车保有量的1.1倍以上。
保障停车用地供应充足。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利用公园绿地和学校操场等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以及安排由政府依法收回、规划用途符合要求的闲置土地建设停车场的,均一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符合规划要求前提下,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从事停车场建设,在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内增加停车设施建筑面积,充分利用新建建筑地下空间超标准建设地下停车场并作为公共停车场向社会开放的,依据有关规定实施鼓励政策。
配足建筑物配建停车位。鼓励居住小区的空置停车位以租赁方式供社会使用,切实降低停车位空置率。排查整治商业建筑配建停车位挪用行为,保障商业停车供给。
拓展城市公共停车空间
在城市中心区的大型商业、文化娱乐、医院、车站、旅游景点、学校等各类公共服务中心、大型公建设施附近,深入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间等资源,统筹安排一批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可采取分散布置小型公共停车场模式,作为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的有效补充。
城市边缘地区,在城市出入口、车站、码头等公共设施附近,完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并充分考虑城市发展速度,结合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预留足够的公共停车空间。
科学施划路内停车泊位。定期分析路内停车泊位使用率,对使用率低、对交通影响大的路内泊位,适当调整,合理清退。
充分开发地下停车空间
结合城市地下空间专项规划,利用地下空间分层规划停车设施,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要坚持“先地下、后地上”原则,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地下空间可单独出让建设公共停车场,地下公共停车场可配建附属商业设施,配建比例不超过20%。
可利用现有公园绿地、城市广场、学校操场、公交场站、垃圾站等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各地要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设施有关政策措施,简化项目审批流程,推动地下空间利用,保证地下与地上设施统筹兼顾和工程质量安全。同时,提高人防工程停车利用率。
推动立体停车设施建设
坚持节约利用资源原则,综合利用城市土地,大力推动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停车楼建设。各地要研究制定立体停车场、停车楼项目建设管理政策,制定激励措施,简化审批流程,在符合规划要求前提下,充分利用公共绿地、城市广场、学校操场、公交场站、垃圾站等用地的地下空间和各类边角空地,谋划一批立体停车设施试点建设项目,并做好临街停车设施立面美化,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建设政府主导停车信息管理平台
推行智慧停车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城市停车设施备案工作机制,完善城市停车基础信息数据,督促停车设施经营、管理单位定期更新车位布局、泊位使用、收费标准等数据,并及时对社会公开。推动建设政府主导的停车信息管理平台,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实现对车辆的动静态管控。强化各部门间停车信息共享、数据互通,实现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协同。积极推进城市停车管理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鼓励开发移动互联网终端,应用物联网、人工智能、车路协同等技术,实现停车信息查询、停车位预订、停车泊位诱导等功能,提高停车设施周转率,减少寻位绕行时间,促进动静态交通和谐运转。
停车收费不再“一刀切”
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各地要结合实际,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根据停车供需状况差异,并考虑道路路网分布、公共交通发展水平、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划分不同区域,实行级差收费。
供需缺口大、矛盾突出区域可实行较高收费,供需缺口小、矛盾不突出区域可实行低收费。城市外围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停车设施服务,应实行低收费。同一区域的停车服务收费,应区分停车设施所在位置、停车时段、车辆类型等,按照“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制定差别化服务收费标准。
医院、交通场站等场所及周边配套停车设施服务,鼓励推行超过一定停放时间累进式加价的阶梯式收费。
根据占用停车资源差别,合理确定不同车型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制定和调整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应开展成本调查或成本监审,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征求社会意见,并综合地理位置、供求关系、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机关单位停车场将向社会开放
推动内部停车设施开放。加快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内部停车泊位向社会开放。机关、事业单位在内部停车设施有余量,保证行政办公正常运行前提下,向行政服务对象公开停车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鼓励企业单位、居住小区、个人停车设施在符合相关政策前提下,对外开放,合理取得收益。鼓励统筹企业单位、居住小区、个人停车设施,由专业停车企业统一经营,探索错时开放、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经营模式,有效增加城市停车设施供给,提高停车设施使用效率。
综合改善重点区域停车环境
对老旧居住区、商务区、医院、学校、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旅游景区等现状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重点区域,详细分析片区停车设施供给、使用特征和供需缺口,制定片区停车环境综合改善方案及对策。完善区域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设施,引导群众绿色出行,缓解停车压力。
扩建、改造区域主要建筑物停车设施,利用区域“边角”等公共空间以及广场等地下空间挖潜建设公共停车设施,施划路内停车泊位,有效提高区域停车设施供给。
探索重点区域实施限时停车、即停即走等管理措施,提升停车泊位周转率,综合改善停车环境。各地要开展重点区域停车综合改善的试点示范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示范街区的经验和做法。
河北省将加强停车行业监督管理
我省将实行停车分区管理措施,对于禁停区域、路段、时段,向社会公开公示,严禁私自施划、擅自占用停车泊位。加强停车设施使用、停车服务监管,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私自圈地收费等违法行为。明确执法部门和执法权限,开展统一执法,实现对违法停车执法全覆盖,提高违法查处震慑力。
加大停车设施投融资力度。完善市场准入制度,降低停车设施建设运营主体和投资规模准入标准。企业和个人均可申请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原则上不对泊位数量作下限要求。
按照要求,对于改善城市停车环境,石家庄市作为省会城市,将先行一步,做好表率,加快解决省会停车难问题。雄安新区要结合相关规划要求和城市发展需要,研究制定适合雄安新区停车发展的政策措施。
(燕都融媒体记者宗苗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