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诉讼离婚期间遭男方家殴打,打人者行

河北一女子诉讼离婚期间,遭到男方一家当街殴打,当地警方先后对3名打人者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分,其中两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一年多了,当事人一直未被行拘。“一年多来,我们多次找相关部门反映,得到的答复一直是让我们再等等,有消息了会通知我们。不知道打人者什么时候才能受到惩戒?什么时候才能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

(群众拍到的张女士被当街殴打视频截图)

女子称起诉离婚期间被男方撞伤,当事人被行拘10天

张女士是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人,今年33岁,农民。年6月4日下午,提起自己被前夫一家当街殴打、对方至今未被执行行拘的遭遇,张女士悲愤不已。

张女士介绍,年正月,经人介绍,她认识了比她大一岁的华子(化名),两个月后,两人按照乡俗举行了婚礼。华子和张女士同县不同镇,当时是当地法院的合同制保安。张女士后来获悉,和她一样,华子也是二婚。

结婚伊始,张女士和华子感情尚好。随着时间的推移,因为家庭琐事,两人的矛盾逐渐显现。尤其是年正月,两人的儿子降生后,矛盾更加突显。“期间两人多次争吵,多次报警,这在派出所都可以查出来。”年10月,因家庭琐事,张女士与华子再次发生争吵,随后分居。

张女士回忆,年10月26日下午,她和母亲到行唐县法院起诉与华子离婚事宜。办完事后,她和母亲骑电动车离开法院。没想到离开法院不久,华子驾车从后面追来,将她和母亲撞至路边的绿化带内。她和母亲躲避后,华子又倒车再次撞击,后驾车逃逸。“我伤势不重,我妈妈右外踝被撞骨折,头部及腰部多处软组织损伤。”

“我和母亲被华子撞伤后,立即报警,大半年后,即年7月10日,行唐县公安局对华子作出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元的行政处罚,之后华子被执行行拘。”

男子否认撞人,起诉公安局违法

华商报记者从张女士家人提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看到,行唐县公安局对华子撞人的细节这样认定:年10月26日下午,张女士和母亲在行唐县法院咨询完离婚起诉事宜后,骑电动车返家途中,被从后面追上来的华子驾车撞倒,二人连同电动车一起被撞倒后起身躲避到路边绿化带,华子调转车头追二人并撞上去,张女士母亲因躲避不及被华子撞倒(绿化带内的树被撞倒),后华子驾车离去。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出警视频、张女士伤情鉴定等证据证实。

华商报记者获悉,华子事后对该行政处罚并不认可,以“案发当天,其没有与张女士及其母亲相遇;警方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没有告知他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也没有告知他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程序明显违法”为由,将行唐县公安局起诉至法院,行唐县法院于年3月3日立案。因华子曾经是行唐县法院的工作人员,年8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本案由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院审理,目前该案尚未宣判。

当街殴打女子,男方一家三口均被行政拘留

年6月4日,张女士的弟弟张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华子撞伤母亲和姐姐一个多月后离开法院。“由于华子迟迟没有被处理,导致我姐当街被华子一家三人殴打。”

张女士回忆,年5月28日上午,审理她离婚案的法官打电话让她到行唐县法院一趟,有事要谈。谈完话后,张女士步行离开法院。“刚离开法院一百多米,华子的父母骑电动车从对面赶来。他们拦住我后,先是抢我的手机和包,我不给,他们就开始殴打我。此后,他们又给华子打电话,华子赶到后,三人一起在大街上殴打我。”

在张先生提供的几段视频中,华商报记者看到,一对骑着电动车的中年夫妇在大街上发现一年轻女子后,将其拦下,之后开始殴打;不久,一年轻男子赶到,也对年轻女子实施殴打。画面中,被打女子躺在地上哀嚎不已。围观群众越来越多,有人上前对打人者进行制止并报警。见激起民愤,三打人者急匆匆离开现场。

年8月29日,行唐县公安局对华子作出“行政拘留14天、罚款元”的处罚决定。对于案件情节,行唐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样描写:年5月28日10时许,在行唐县人民法院道口北行米处,华子父母因家庭纠纷对儿媳张某进行殴打、撕扯后,华子赶到现场将妻子张某打倒,并用一只手拖拽张某的头发,另一只手拿着鞋抽打张某的头部。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视频监控、张某提供的现场视频等证据证实。

(年8月29日,警方决定对华子行政拘留14天)

“华子一家三人当街殴打我姐,公安局只对华子作出行政处罚明显不当。”张女士的弟弟张先生说,他们对警方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后,年1月1日,行唐县公安局决定对华子的母亲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款元;年1月6日,行唐县公安局决定对华子的父亲行政拘留11天、并处罚款元。

(年1月1日,警方决定对华子母亲行拘15天)

行拘决定下发一年多,二打人者一直未被执行

“华子第二次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年8月29日作出的,他父母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年1月作出的。我们后来获悉,警方对华子及其父亲的行拘决定一直没有执行,对其母亲的行拘也没有执行完毕。”张先生说,了解相关情况后,他们多次找相关部门,要求依法对打人者进行惩戒。“最初得到的答复是找不到人,后来得到的答复是,让我们再等等,有消息了会通知我们。5月26日、31日,我再次给办案负责人打电话,得到的回复仍是‘我们记着呢,会抓紧办的’。”

在张先生提供的5月31日他与办案人员的通话录音中,华商报记者听到以下对话:

张先生:我问一下,华子他那一家子捉了吗?

办案人员:没有哩,你这样,有什么情况我再给你打电话,好吗?

张先生:最近能捉了他(们)吗?

办案人员:我们,这个,抓点紧吧,好吗?给你们记着哩。

华商报记者获悉,年9月10日,行唐县法院一审判决:准予张女士和华子离婚,孩子随张女士生活;张女士返还华子家具款5万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上诉。年12月23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驳回双方上诉。

“警方决定对华子一家三口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年1月20日,当地警方以年6月11日,我姐以家庭琐事打伤华子母亲、与华子妹妹互殴为由,将我姐姐行拘12天、罚款元。”张先生说,警方对他姐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天,就执行了行拘、罚款决定,可对华子一家的行政处罚,到现在也没有执行(完全执行),实在让人不解。

张女士姐弟俩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6月4日下午,负责办理该案的民警告诉华商报记者,该案警方正在(处理),具体情况要向行唐县公安局政治处了解。当天下午,行唐县公安局政治处工作人员称,记者反映的情况她不了解,等她向领导汇报后回复记者。截至记者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华商报记者陈有谋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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