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群防群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我县,即日起在正定县范围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一、举报范围(一)近期内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阳性病例所在县(市、区)等重点地区旅居史来(返)正人员,刻意隐瞒相关信息且隐瞒不报的。(二)有发热、咳嗽、呕吐和腹泻等新冠肺炎医院发热门诊进行筛查的。(三)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私自接诊发热病人的。(四)药店未按规定销售“一退双抗一咳”四类药品的。(五)居家医学观察未能落实单人单户,观察期间不自觉履行居家观察要求随意外出的。二、举报方式及奖励措施(一)对上述线索,广大市民可通过电话进行举报。县防控办举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举报南楼乡人民政府南牛乡人民政府南岗镇人民政府新安镇人民政府正定镇人民政府新城铺镇人民政府曲阳桥镇人民政府西平乐乡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三里屯街道办事处诸福屯街道办事处(二)举报人应准确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联系电话、现详细居住地址和未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等情况。(三)举报信息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元现金奖励,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负有排查管控工作职责的;检举内容含糊不清、无法查证的;检举的行为已被发现或正在查处的。三、其他要求(一)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除本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和其他信息,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二)举报人举报的线索信息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三)14天内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阳性病例所在县(市、区)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正人员,或已知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村街(社区)报备,配合落实相应的流调、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降低疫情扩散风险。(四)各乡镇(街道)、村街(社区)、企事业单位、小区物业、交通场站、宾馆酒店、医疗机构、药店等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近期内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阳性病例所在县(市、区)等重点地区旅居史来(返)正人员的摸排和管控,争取第一时间掌握人员动态,及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来源:掌上正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