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正定县应急管理系统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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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应急管理系统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18条措施

1.执法检查实施信息化登记备案。建立执法检查登记台账,纳入信息化系统管理。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两次,一般企业实行“双随机”执法检查,对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和安全生产诚信等级B级以上企业实施执法检查,需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做到对企业“无事不扰”。

2.实行行政执法照单检查。制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标准化执法检查表单,实行照单检查、照单执法,防止任性执法。

3.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全程留痕。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纳入信息化系统,实施处罚时严格执行、全程留痕,并将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自由裁量标准的适用,逐项解释告知企业。

4.实施企业自查整改问题免罚。严格履行执法告知制度,执法检查前将有关事项提前告知企业,引导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自查发现正在整改的问题隐患不再处罚。坚决执行好《正定县应急管理系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要求,对纳入免罚清单的轻微违法行为一律不予处罚。

5.强化网上巡查和非现场监管执法。分行业制定非现场监管执法和网上巡查工作计划,明确巡查具体内容及处置方式,将网上巡查发现的异常情况、问题隐患、预警报警信息作为执法的重要线索和依据,逐步提升非现场执法比重,减少现场检查对企业的干扰。

6.组织开展企业“安全会诊”。有针对性地组织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及专家深入企业开展安全“会诊”和“安全帮扶”,实施精准化安全服务,指导帮助企业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7.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网上超市。引导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等各类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网上超市,方便企业网上比对、网上选择,促进中介机构规范公平有序竞争,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8.帮扶失信企业加快信用修复。对“黑名单”管理期限届满的企业,提前30天向属地发提示函,提醒尽快摸排企业整改情况并及时移出。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引导其在“信用中国”“信用河北”“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公告系统”等网站进行信用信息修复,帮助企业尽快消除不良影响。

9.培树“整改提升典型单位”。强化“事故整改评估”结果运用,对整改落实到位达到全省一流标准的,可作为“整改提升典型单位”在“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公告系统”网站向社会公告,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正面形象。

10.实施热线咨询投诉“即时办”。鼓励公众通过政务服务热线、安全生产举报热线举报反映问题,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理效率,简单诉求当日答复,复杂问题按时答复,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11.召开应急管理部门与监管服务对象季度对话会。与企业面对面交流,深入了解企业诉求,听取意见建议,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12.实施行政执法案件10日内全覆盖回访。行政执法案件在办理完毕后10日内逐一电话回访,征求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发现和改进工作中的问题。

13.实施涉企政策公布时同步解读。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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