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百姓快速解民忧
——正定法院执行局用时两周
执结一起土地租赁、复耕腾退案
“王法官,真的是太感谢你们执行局了,我们做梦也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把地收回来,这面锦旗您一定要收下!”
5月16日上午,正定县北贾村王某美等十户村民一大早就来到了正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手捧一面写有“高效为民真办实事,依法速结案款到位”的锦旗,送到了执行局办案人手里。从立案到执行完毕,执行局仅用了短短两周的时间,帮助他们收回了34亩耕地,清理了建筑垃圾,符合了耕种条件,并讨回了租赁费。十户村民对正定法院执行局高效执结案件表达出真挚的感谢。
年8月,被执行人张某增、魏某利与申请人王某美等十户北贾村村民签订了《租地协议》,共计34亩,租期十五年,租金每年元/亩,被执行人将上述土地用于项目建设。但在年8月23日之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向申请人支付土地租金。
年4月,王某美等十户村民一纸诉状将被执行人诉至正定县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协议、复耕返还土地、支付租金。年6月,正定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租地协议》、被执行人将租用的土地复耕后返还申请人、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租金。年4月,申请人王某美等十户村民向执行局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正定法院立案执行。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该案涉及民生,执行局局长吴雷雷高度重视,对案件进行了整体部署,并要求执行局副局长王永刚亲自办理。王永刚立即联系被执行人,并亲自带领干警到现场查看。经查,案件涉及的34亩耕地上有大量的建筑垃圾,平均深度为1.6米,想要土地复耕必须要将垃圾彻底清除。根据有关规定,建筑垃圾清运工作只能在夜间进行,在推进执行工作的同时,王永刚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向其释法明理。最终,被执行人主动出资清理地面垃圾并支付租赁费用。
(夜间清运垃圾,复耕土地)
(为申请人发放执行款)
4月30日晚,垃圾清运工作正式开始。到5月15日晚,涉案土地上的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完毕并达到复耕标准。历时两周,共清挖建筑垃圾余方,24万租金也全部支付到位。至此,历时15天的执行工作圆满结束。
本案的高效执结,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法律尊严、彰显了司法权威,受到了群众的广泛赞誉。
供稿:执行局
文字:张璞
原标题:《石家庄市正定县人民法院:心中有百姓,快速解民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