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邯郸市公安局在河北省公安厅的统一指挥下,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摧毁了以闫嘉为首的涉黑恶犯罪组织。截至目前,已有80余名团伙成员被抓获或投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仍有部分涉案人员尚未到案,为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给未到案人员一个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特通告如下:
一、凡是参与实施以闫嘉为首的涉黑恶犯罪组织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该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年9月15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将依法从严惩处。
二、涉案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主动投案。窝藏、包庇涉案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并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或者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员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视情节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嫌疑人积极配合侦查工作,在查明组织结构和组织者、领导者的地位作用,组织实施的重大犯罪事实,追缴、没收赃款赃物,打击“保护伞”等方面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经查证属实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联系人:赵警官、郝警官
联系方式: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犯罪嫌疑人李立业,男,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西兆通镇南石家庄村正北道10号。
犯罪嫌疑人焦盼福,男,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下槐镇上西峪村第一小区30号。
犯罪嫌疑人于海,男,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秀林镇东柏山村河边路29号。
犯罪嫌疑人韩慧斌,男,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威州镇石棋峪村渠北区一街22号。
犯罪嫌疑人武琼,男,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万城乡东良庄村前街1号1区17号。
犯罪嫌疑人关素洁,男,身份证号:X,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下槐镇上柳村第一小区28号。
犯罪嫌疑人赵文明,男,身份证号:X,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西兆通镇南石家庄村石原北路8号。
犯罪嫌疑人贾之晶,男,身份证号:X,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西兆通镇南石家庄村西南角1号。
犯罪嫌疑人贾荣科,男,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万城乡东良庄村后街1号5区53号。
犯罪嫌疑人王成林,男,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微水镇东水村幸福路3号。
犯罪嫌疑人李鹏飞,男,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号7栋3单元号。
犯罪嫌疑人崔哲,男,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凤凰路56号13排12号。
犯罪嫌疑人常如意,男,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郄马镇南郄马村奋安路25号。
犯罪嫌疑人吴海明,男,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天长镇吴家垴村东大街25号。
犯罪嫌疑人杨德才,男,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西街87号79栋2单元号。
犯罪嫌疑人赵广宁,男,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南因镇南凡村青龙路号。
犯罪嫌疑人焦鸣杰,男,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市同乡西瓦仁村丰林路号。
犯罪嫌疑人段二小,男,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安香乡东留营村振业路17号。
犯罪嫌疑人李浩东,男,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上安镇西方岭村新开三街96号。
犯罪嫌疑人王韦,男,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安香乡东留营村振业路71号。
犯罪嫌疑人冯佳建,男,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万城乡东良庄村前街2号2区27号。
犯罪嫌疑人韦前,男,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安徽省临泉县单桥镇梁塘村委会老寨21号。
犯罪嫌疑人代玉顺,男,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中旗吐列毛都镇色日图艾里号。
犯罪嫌疑人封红义,男,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下槐镇罗家会村第三小区49号。
犯罪嫌疑人陈志新,男,身份证号:X,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正定镇中山西路29号。
来源
河北省公安厅扫黑办、河北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