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助推义务教育“双减”工作,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市教育局印发了《石家庄市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今年的招生政策从群众角度出发,以便民惠民为目标,努力创造更加公平公正优质的教育资源,五点重要变化体现教育温度。
一是继续执行“公民同招”。年我市深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继续执行“公民同招”政策,即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同步登记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任何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的提前招生、掐尖招生。
二是严格落实均衡编班。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的要求,我市探索建立了“石家庄市义务教育均衡分班系统”平台,自年起,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新入学的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学生通过“石家庄市义务教育均衡分班系统”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均衡分班,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严禁设立或者变相设立重点班非重点班、快慢班、各种实验班。
三是继续扩大公办“小学入学网上信息采集”改革试点工作范围。为进一步探索完善网上信息采集功能,切实做到“信息多跑路,家长少跑腿”,我市在年开展9所公办小学试点的基础上,年增加至18所(长安区4所、桥西区4所、新华区4所、裕华区4所、高新区2所),利用“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登录市教育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