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
市公安局从年11月20日开始,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
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
截至年1月15日,共查处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案件53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37人(其中刑事处理1人),收缴爆竹.5万头,组合烟花件,礼花弹枚,双响枚,剔除了大量的安全隐患,为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广大群众度过安全、顺利、祥和的新春佳节打下了坚实基础。
近日,我市发布通告
将实行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策
违者最高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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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实行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策。现通告如下:
一、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正定县区域范围内,全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上区域春节期间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二、对违反本《通告》燃放烟花爆竹的,由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市民举报违反本《通告》行为的,凡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举报、。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年1月18日实施的《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同时废止。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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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与去年相比有什么变化?
与去年相比,禁放区域有所扩大。去年是市主城区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全年禁止燃放。而藁城区、栾城区、正定县仅建成区全年禁放。年《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市主城区和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正定县全区域、全年禁放。其他县(市、区)的禁限放情况,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
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公布
对非法燃放、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线索,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1)工作时间拨打。全天24小时可拨打及报警电话,或向辖区公安派出所、公安局电话举报;
(2)通过信件向公安机关举报;
(3)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
对市民的举报,破获重大涉烟花爆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等危爆物品案件、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人最高金额至10万元的奖励。
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线索,可通过拨打进行举报,一经查实,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