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司法局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突破口, 将行政执法公示作为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成效的切入点,创新形式,强化措施,着力公开与监督,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强化健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市司法局坚持源头建机制、立规矩,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公开工作机制,牵头各市(特区、区)司法局和市级34个行政执法部门制定或完善本地本单位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等,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实现我市行政执法公开、有序、便捷、高效,进一步提升了社会知晓率。年来,全市个行政执法部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在网上进行了公开。
强化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公开制度。组织各市(特区、区)司法局和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执法责任的制度体系。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各自执法职能分解,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图,明确相应责任,建立健全“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督、违法有追究”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有力提升了全市行政执法公信力。截至目前,全市行政执法部门主动公开了行政权责事项项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强化健全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制度。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同时,采取在办公场所设置公示栏、放置公示册、公示卡等多种形式,对行政执法人员身份信息、行政执法过程信息、行政执法结果信息,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等内容进行公布。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了执法结果的透明度和社会群众的满意度。今年以来,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共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等执法案件万余件。(邓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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