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布河北5市多人任免

沧州

沧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年4月27日沧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免去:

马英利的沧州市体育局局长职务;

刘立楼的沧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孙庚杰的沧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二、决定任命:

毕汝卫为沧州市体育局局长;

段勇为沧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李继昶为沧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三、免去:

张荣刚的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缴健的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四、任命:

谢立军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石家庄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乔茜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年4月28日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乔茜辞去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年4月28日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郑国良的石家庄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赵士宗的石家庄市政府研究室主任职务;

邓小梅(女)的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刘志魁为石家庄市司法局局长;

梁建林为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曹娜(女)为石家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李向阳为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年4月28日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

梁建林的石家庄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正昌、张义的石家庄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李正昌为石家庄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年4月28日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梁惠娟(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吴钰轩(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梁连山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孙丽娜(女)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免职和批准任命人员名单

(年4月28日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李国伟的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世青的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庞志平的石家庄市冀中南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职务。

批准任命:

马建军为正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先梅任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

据掌中藁城消息,4月25日,石家庄市藁城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石家庄市藁城区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决定任命孙先梅为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时间一年)。

衡水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韩铁庄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韩铁庄同志不再担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俊生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倪庆府同志不再担任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队长,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兼)职务。

衡水市人民政府

年4月22日

邢台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陈建民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市政府决定:

任命陈建民、王沛同志为邢台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邢台市人民政府

年4月22日

邯郸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年4月27日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常智为邯郸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任命:

闫永为为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索韩斌为邯郸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海军为邯郸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倪学立为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蒋革萍为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程藏勇为邯郸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申建翔为邯郸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申文清为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国英为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郭红梅为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赵强为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刘海波为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李现海为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瑞萍为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赵志涛为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杨敏华为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云峰为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英魁为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晋华为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瑞敏为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马晓怡为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立中为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批准任命:

李艳涛为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胜勇为馆陶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伟为成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决定免去:

杨连海的邯郸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

刘国强的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王克的邯郸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吕俊河的邯郸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索韩斌的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江峰的邯郸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裴镇洪的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张颖的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申尚星的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冯国顺的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晓萍的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来源:河北日报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qfhqj/2179.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